訪談者:臺北藝術大學 電影創作學系 一年級 楊心荷 游承彥
影片中的聲音:整體概念
通常一開始拍片的人不太會注意到「聲音」這件事,因為它比較抽象,大家就比較不會意識到需要花心思處理,會覺得「有錄音,就會錄到想要的聲音」。但就像攝影機不會拿起來按了就錄到你想要的畫面,聲音一定要經過設計。攝影的時候需要打光、控制現場狀況、找到需要的鏡位還有做很多輔助攝影的措施。做錄音也是一樣,只是它長期處在容易被忽略的位置,甚至很多製作單位在編列預算上面會精簡掉這一塊。但是這個現象正在慢慢改變,以後我們大量使用數位電視、視訊媒體,可以得到的音訊、影像品質都會變高。因為台灣的戲劇要做外銷,國外廠商會要求一些基本的品質,所以在製作的時候會開始去注重這個部分。
那麼,技術應該是要分成收音、後製和配樂三個部分來講。
就影片處理而言,這三個元素都存在,而且不是拆開來思考的。很多一開始做片子的人可能不太會注意聲音的細節,會花很多精力在配樂上面。但聲音是整體呈現的,它是在創造一個聽覺的感受。如果我們用畫面來做比喻的話,你不會選了一個很漂亮的女主角,卻找了一個超爛的攝影師。不是單一元素好就好,要考慮的是這部片子整體的聽覺層次在哪裡、好聽的元素有哪些。如果這部影片百分之八十都是對白,卻花大錢去找一個你無法控制的有名的作曲家做配樂,然後花很少錢去收音,結果整部片子五十分鐘,配樂只用了十分鐘,剩下四十分鐘都在講話,然後講話的聲音很難聽,這就是在程序上出了問題,這整件事情必須是一個整體的概念。
音樂與影像中聲音的結構性
音樂結構有三個東西,節奏、旋律、和聲。
節奏就是任何規律的聲音;旋律在一般的認知裡,就是歌曲的歌唱樂句;和聲簡單來說就是不同和弦的搭配。通常我們會說和聲在音樂裡面是屬於色彩的功能,如果以畫面的感覺來說,它就是一個鋪底的層次。
音樂上是這樣子,但其實回到影片中的「聲音」,把這幾個元素拆開來的話,還是有和音樂同樣的功能以及概念。比方說片子裡面會有點狀的聲音結構,隨便舉例子:影片裡面會有偏敲擊類的聲音,不管是走路的聲音或是任何動作比較大的,觸擊的聲音是比較短的,它就會形成一個點狀的層次。再來我們生活環境裡面會有環境音,比較大聲的冷氣、講話可能有一點點的回音,或是室外室內不同環境的環境音。這會把整個影片要呈現的氣氛基本先架構起來,因為人聽到不同的聲音有不同的情緒反應,聽到蟲鳴鳥叫可能覺得比較自然、自在,比較舒緩,聽到很密集的車流聲可能會覺得比較壓迫。我們把這些東西歸納在音樂元素裡面,它其實就有點像和聲的功能。
影片裡面主要的對白,包含一些表情,可能就可稱之為旋律。所謂主要聽到的聲音不單單只是對白,還可能是其他要呈現的。比方說「開車」,車子有車子的音效,這是主體要讓你聽到東西,主體之外基本上還是有兩到三個層次在呈現。配樂的功能跟環境音可能會有一點點類似,它其實也是襯托氣氛的元素,只是比環境音多了一些東西。有一些樂器會有它的符號性,比方說大提琴拉一段旋律會給你怎樣的氛圍,吉他又會讓你什麼樣的聯想。它們可以引導情緒,但這對環境音來說可能比較困難,像剛剛講到最粗淺的蟲鳴鳥叫和車水馬龍,可以引導舒緩或繁忙壓迫,但是音樂可能可以更進一步的去引導,比方說我給你舒緩的聽覺空間,但是很恐怖的旋律音階的時候,就會產生一個聲音區位上的對比,可以有另外一種戲劇效果,這個東西可能是環境音比較難做到的:「我要一個聽起來很恐怖的風吹聲」或者「聽起來很舒服的密集的車流聲」?這非常的抽象(笑)。所以這些環境音可以建構基本的聽覺情緒,但它可能沒辦法達到完全的功能,這時候才要用音樂去幫忙。
配樂也要支持影片劇情結構的進行,導演希望它要表達什麼,或是說可能即將有一個事件要發生,需要有音樂去幫忙做一些暗示。當事件發生的時候,他希望有一些層次上的轉變,但是可能沒辦法透過具體視覺去呈現。或是他希望演員的表演比較內斂,期待觀眾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去偵測到演員的表演,可能就需要配樂去幫一些忙。所以這一切可能都是要回歸到從一個導演的角度去思考所有的聲音,整體的需求。一個好的配樂不一定好聽,但必須要符合這個影片所使用的功能。
電影配樂:不全然的「創作」
我是復興美工畢業的,因為我考試都會輸(笑),所以一畢業就馬上開始做平面設計。但是因為我小時候有學琴,念復興的時候有學彈吉他,一畢業就又把賺來的錢都拿來學樂器,當作工作之外的幸褔。發現自己在心情很不好的時候,彈琴,就算是彈很簡單的東西,都還滿能夠抒發壓力。後來我就很喜歡這件事情,希望它可以變成我的工作。其實基本上做音樂這件事情是很開心的,它可以抒發情緒,當作一種情緒轉換的形式。
但當它變成工作當然會有其他衍生的情緒出現,比方說對工作上想要擁有的成就感,或是工作交接時間上的壓力,或是,畢竟配樂這件事情不全然是創作,它是在創造一個符合導演需求的聲音,不見得是音樂,其實它是一個聲音,有很大的一個配合的服務性質存在。比方說《逆光飛翔》有一段芳宜老師跳舞的配樂,我做了三到四個版本,中間有一個我很喜歡的,導演就覺得不是他要的,那我只能在那邊臉臭十分鐘然後就說:「好,改!」。所以其實它不全然是創作,它還是有部分是配合別人的東西。相較於配樂而言,獨立音樂創作表達的東西會更直接,但它對創作的人而言又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需要思考:「你要表達什麼?」。這件事情是我一直還想不太到的:「如果今天我沒有配樂做的話,我想要表達一些什麼事情?」我並不敢保證我「說」出來的是有內容的,它有可能只是很無聊的形式堆疊而成。
對我來講,「配樂」有另外一件比較輕鬆的事是在於我有一個東西可以「依託」,比方說《逆光飛翔》要表現一個什麼樣的情緒。當然如果說這個片子拍出來的結果,它的內容是我也喜歡的事情,我就也會有一個要表達的東西可以依賴,然後去反映我對這件事情的情緒或是看法,一半是創作一半是服務,再把這個東西做出來。我覺得這件事比做一個好的創作其實稍微又再單純一點點,因為全然在創作的時候,真的要想清楚:「到底要傳達什麼東西給別人?」很有可能是不感人的(笑),因為你平常或許都沒有在思考這件事。